问题:
请问目前的无效宣告答辩材料(证据理由)是否都只寄给商标权人,而不寄送给商标代理机构(我方作为代理机构目前的无效宣告都未收到具体材料)。另外包括异议答辩、撤三答辩等答辩类的材料的寄送情况是否有明确的官方说明?是只寄送给商标权人,还是会同时将文件抄送商标代理机构,抄送的代理机构是最后办理商标权人业务的代理机构吗?
回答:
无效宣告答辩通知及申请材料纸件主送邮寄商标所有人,仅答辩通知电子抄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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