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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
时间:2022-05-12    访问量:0

问题:

请问:如果A商标在申请时,被引证B商标驳回。那在做复审的时候,A商标持有人和B商标持有人协商一致,B商标持有人自愿注销商标,不构成在先权利障碍,那么在复审实审时,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否是否还会以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未满一年为理由而驳回。

回答:

本平台无法解答商标审查有关实体性问题,请自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审查审理指南》等。具体以案件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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