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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异议
时间:2022-05-14    访问量:0

问题:

关于商标近似的问题不满,请求重新审查    申请号为:60997845     申请人:中山市易友照明有限公司

回答:

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相关的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对于商评委的裁定不服的,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多种途径保障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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