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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牌档”为何能注册为商标?
时间:2022-05-20    访问量:0

问题:

我是澎湃新闻记者王去愚,贵司的公开电话一直无法打通,只好在这里向你们求证。我们注意到南京大惠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成功注册“大牌档”商标(注册号3008805),于2013年8月21日成功注册“大牌檔”商标(注册号10887721),于2016月28日成功注册“南京大牌档”(注册号15106696),于2017年4月21日成功注册“南京大牌檔”(注册号1932995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南京”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地名,为何可以注册为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我们知道,根据《广州话词典》、《广州方言词典》、《广州方言民俗图典》、《语言文字规范手册》等公开出版发行工具书的注解,“大牌档”是领有执照在街边摆卖食品档小摊。它属于行业通用名称,没有显著性特征,为何能被成功注册为商标?

回答:

每件商标权利都是独立的,对于新申请应按照现行审查标准进行审查,您可登陆中国商标网查询商标法及相关审查审理标准,以作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国家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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