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专业的商标局,我与2022.4.6日在线留言反应“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 ”审查问题的一些问题;商标局回复4月11日:关证据材料纸质来函至商标局综合处说明情况,并有专人进行处理;于是我们又纸质进行反馈,发函给商标局综合处。至今商标局对反馈的问题和反馈的商标无任何处理。请商标局在线解答,如何处理以下商标:商标审查乱象违反《商标法》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那对于违反第五十条的已注册商标,商标局能否依职权主动对无效宣告?商标审查太乱了,审查员随意初审,完全无视商标法相关条例的存在。毫无公信力。第59612637号商标,申请时间:2021-09-30;初审时间:2021-12-20;与近似商标:第7827617号,有效期:2011-01-28至2021-01-27;商标期满一年时间是2022-01-27;与其近似的商标按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应该是在2022-01-27之后才能公告。第59759357号商标,申请时间:2021-10-12,初审时间:2022-01-06;与近似商标:第7752558号,有效期:2011-01-21至2021-01-20;商标期满一年时间是2022-01-20;与其近似的商标按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应该是在2022-01-20之后才能公告。第60350100号商标,申请时间:2021-11-05,初审时间:2022-02-06;与近似商标:第8019099号,有效期是:2011-03-14至2021-03-13;商标期满一年时间是2022-03-13,与其近似的商标按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应该是在2022-03-13之后才能公告。第53757153商标,申请时间:2021-02-20,初审时间:2022-01-13;与近似商标:第7866755号,有效期是:2011-02-21至2021-02-20;商标期满一年时间是2022-02-20;与其近似的商标按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应该是在2022-02-20之后才能公告。第59183188号商标,申请时间:2021-09-13,初审时间:2022-02-06,与近似商标:第7985049号。有效期是:2011-03-14至2021-03-13,商标期满一年时间是2022-03-13;与其近似的商标按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应该是在2022-03-13之后才能公告。第59186545号,申请时间:2021-09-13,初审时间:2021-12-20,与近似商标:第7824493 号,有效期是:2011-01-28至2021-01-27,商标期满一年时间是2022-01-27,与其近似的商标按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应该是在2022-01-27之后才能公告。等等,这样的例子太多了,这些新申请商标,都与其近似商标在有效期不满一年内都初审了,明显违反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 请问商标局,这些明显违反商标法的商标,应该予以怎么处理?
回答:
已来函至国家商标局综合处反馈问题后,会有专门人员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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