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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地址问题
时间:2022-05-31    访问量:0

问题:

老师您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个的意思不是说地址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了商标地址就要必须变更吗?否则不是擅自改变商标地址吗?我看了很多询问地址变更的回答是地址变更商标局无强制要求,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这不是与商标法规定的不能自行改变地址冲突了吗?法条又说不能擅自改变地址,商标局回答的是地址变更商标局无强制要求。两种回复都不一致,到底是必须变还是自愿变?希望老师能给个详细而明确的回复,这个应该也是很多企业的心声。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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