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以上2件转让申请中《同意转让声明》叙述的很明白,这样不符合操作惯例和要求是吗?请告知如何具体操作补正? 1、首先是从“更正商标栏目申请”提交对吗? 2、是否转让方和受让方要同时分别提交《更正申请》?在“更正前信息”和“更正后信息”栏,分别提交正确的《同意转 让声明书》? 请费心给予指导,以尽快完成转让申请,是为至感!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转让证明中受让人为两个。请按照补正通知书要求提交回文。转让人和受让人提交一份即可,无需分别提交。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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