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本公司有一个第六类商标,因公司业务扩展需要,本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就以相同的商标图形申请类似群组内的其他品类商品的商标,新商标在实审中。现在本公司拟将老商标转让给本人经营的另外一家公司,那还在审查中的新商标如何处理,是要申请中止审理,还是能直接将申请转到新公司?
回答: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一同转让或者撤回申请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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