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移转
时间:2022-07-12 访问量:0
问题:
您好,商标注册人是公司(已注销),现在想把名下的商标移转出去,但是注销公司的股东是两家公司,那么委托书、申请书和同意转让证明上转让盖章的地方是要这两家公司盖章还是这两家的法定代表人签名?还是另外的操作方式?具体是怎么处理呢?
回答:
公司注销核准后,办理商标移转登记,商标注册人已经注销终止,由继受商标的当事人一方办理申请时,不需要提供转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书无需转让方盖章签字。通常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包括:(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证明公司法人已经注销;(2)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3)登记机关存档的注销清算报告;(4)证明有权利继受商标的其他文件。其中,证明清算过程中已经处分商标的证据材料,可以是当事人与清算组在清算期间签订的合同,也可以是清算报告中关于商标权归属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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