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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62110号、第62453566号不予受理
时间:2022-07-18    访问量:0

问题:

专业的商标从业者:我们想反映一个问题,最近商标局网申系统可能有点问题。我们有两个地标,分别是:第62062110号”仙游建青黛“,和第62453566号”顺昌杉木“。商标局形审时分别各发了两次一样的补正,针对商品不规范要求补正。我们分别按照商标局的补正建议2次都进行了补正,但是今天这两件分别下发了”不予受理通知书”。请核实,感谢1

回答:

您好, 经过查询得知,以上两件商标补正回文时需在网申系统-回文-商品界面点击删除商品按钮,将原有商品删除后,重新添加新商品,您回文只是说明情况,不符合回文要求,故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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