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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三答辩期限的起算日期
时间:2022-09-02    访问量:0

问题:

撤三答辩通知书主送商标注册人、抄送代理机构,以谁收到的答辩通知书为准开始计算答辩截止期限?如果代理机构收到的答辩通知书被签收了,而寄送给商标注册人的答辩通知书被退回,是否还会以送达公告的形式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

回答:

以主送申请人的送达邮戳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回文时间;若退回国家商标局,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送达当事人。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退信窗口领取退信时,自公告发布之日未起满30日的,申请人领取退信时视为送达当事人;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刊登送达公告、且自公告发布之日已起满30日,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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