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审查员您好!我方为转让人,工商信息的企业名称已变更,名下商标申请人名义尚未做变更。其中1/3商标将做注销,1/3商标将转让给他人,1/3商标将由我方继续持有。请问将要转让给他人的该部分商标,我方是否可以直接办理转让,不做名义变更?如果我方不做名义变更并直接办理转让,会收到不予受理或补正吗?盼您回复,感谢!
回答:
您好,
申请人名义发生变更的,需同时提交转让商标申请和变更申请人名义申请。未办理变更直接提交转让的,可能会下发补正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具体以国家商标局发文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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