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您好,我是撤三商标的被请求人,请问,都有什么流程?需要缴纳费用吗?
回答:
您好, 商标被提起撤三申请,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会给商标注册人下发撤三答辩通知书(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注册人在收到通知书后需在法定期限内提供使用证据进行答辩,国家商标局接收证据材料后会依据证据有效性核定继续有效或者撤销决定,撤三答辩无需缴纳费用。如仍有疑问,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撤三询问电话010-63218500-5-6人工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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