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申请人外文名称中特殊字母是否可以保留
时间:2022-10-08 访问量:0
问题:
我们注意到目前商标网上对国际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和地址可以显示外文中特殊的字母,请问对于外国商标申请人,其名称和地址中含有特殊的外文字母,例如Weismüllerstraße中的“ü”和“ß”,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异议申请等申请文件时,是否可以在文件中保留特殊的字母,还是需要改写成英文字母来表现?感谢!
回答:
您好, 以上特殊字符,需翻译为英文。您可查看商标审查审理指南2021上编第一章4.2.2.1以作参考,外国申请人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载明中文名称的•“申请人名称(中文).与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中文名称应当一致;未载明的•申请人中文名称应当与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译文一致。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申请人名称(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应与所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或为其名称的英文译文。 国家商标局 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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