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做为代理机构,经常收到部分驳回的文件,有一大部分是需要分割的,但分割都需要邮寄申请,这样操作我们认为比较麻烦,建议商标局可将分割这个业务电子申请,忘采纳。
回答:
您反馈的意见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馈,感谢您对商标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询问的商标做网上驳回复审,在驳回复审界面有分割按钮,如果您询问的商标不做驳回复审,按要求将分割申请邮寄回国家商标局。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
首页
电话
微信
联系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18089616362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