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老师,您好,我们之前申请注册过第60595258号、第60587755号商标,在11类指定的商品有“打火机;点蜡烛用点火器”,2022年11月14日再次申请的第68323013号商标同样选择了“打火机;点蜡烛用点火器”商品项目,但是查询显示这两个商品类别划分到第1类去了。请老师核查一下是否是录入系统中出现了问题,还是这两个商品已经改划分至第1类了。
回答:
经过我们的核实,68323013您询问的商标为电子申请,提交时类别填写错误,现在正在补正审核流程,收到补正通知书后按要求提交回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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