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异议答辩通知书领退信之后,绑定码显示电子回文时限已经过了,想问下,若是做答复的话,是只能纸件答复还是说电子答复也可以,感谢。
回答:
您好,
如未进行绑定操作,期限内则可选择纸质答辩方式。下载码/绑定码绑定并完成电子答辩的,不可再纸件答辩,如网申系统显示电子回文时限已超期的,绑定后无法电子回文,建议进行纸质答辩提交。如仍有疑问,请打电话到国家商标局异议询问电话010-63218500-5-7人工详询。
国家商标局 11月25日
提示:
针对您企业/个人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获得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