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发电商标注册是哪一类?发电属于哪类商标?
答:注册发电商标属于第40类 材料处理,发电在尼斯分类里属于第40类里的4015类似群。
与 [ 发电 ] 有直接关系的商标分类:
1--第7类 机械设备--0737类似群--发电用蒸汽机锅炉(非陆地车辆用)
5--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电刷(发电机部件)
10--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引擎用点火式磁发电机
18--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燃料电池发电机
21--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自行车用发电机
25--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点火式磁发电机
27--第9类 科学仪器--0910类似群--核原子发电站控制系统
30--第9类 科学仪器--0922类似群--太阳能发电用光伏装置和设备
31--第9类 科学仪器--0922类似群--发电用太阳能电池板
32--第11类 家用电器--1101类似群--运载工具发电机灯
33--第12类 运输工具--1201类似群--自发电的电力机车(柴油电力机车)
34--第37类 建筑修理--3702类似群--建造风力发电厂
35--第37类 建筑修理--3702类似群--建造波浪能发电厂
36--第37类 建筑修理--3702类似群--建造水力发电厂
37--第37类 建筑修理--3702类似群--建造地热发电厂
38--第37类 建筑修理--3706类似群--电力和发电设备的安装
39--第37类 建筑修理--3706类似群--风力发电设备的修理和维护
40--第37类 建筑修理--3706类似群--发电机修理或维护
41--第40类 材料处理--4015类似群--风力发电设备出租
45--第40类 材料处理--4015类似群--电力发电机出租
46--第40类 材料处理--4015类似群--水力发电设备出租
48--第42类 科研服务--4209类似群--发电站设计服务
与 [ 发电 ] 近似或关联的商品还有:
清酒、天然气液化服务、烟草加工机出租、芳香疗法用混合香精油的定制生产、博物馆艺术品的复制、气体加工服务、半导体晶片的加工、骨灰盒定制、为他人定制3D打印、雕刻、硅酮加工、气体生产服务、墓碑雕刻、环氧树脂加工、封口印章的雕刻、超低温冷冻服务(生命科学)、隐形眼镜着色、发电机出租、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设备出租、钻石抛光、发电、加热用锅炉出租、电力发电机出租、定制生产化妆品、燃料精炼等等,详情请参考4015类似群>>
商标分类第40类介绍:
材料处理。商标第40类详情>>
第40类4015类似群介绍:
[4015]-单一服务 ,4015类似群详情>>
与 [ 发电 ] 中"发电"有关的商标分类:
1--第7类 机械设备--0737类似群--发电用蒸汽机锅炉(非陆地车辆用)
5--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电刷(发电机部件)
10--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引擎用点火式磁发电机
18--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燃料电池发电机
21--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自行车用发电机
25--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点火式磁发电机
27--第9类 科学仪器--0910类似群--核原子发电站控制系统
30--第9类 科学仪器--0922类似群--太阳能发电用光伏装置和设备
31--第9类 科学仪器--0922类似群--发电用太阳能电池板
32--第11类 家用电器--1101类似群--运载工具发电机灯
33--第12类 运输工具--1201类似群--自发电的电力机车(柴油电力机车)
34--第37类 建筑修理--3702类似群--建造风力发电厂
35--第37类 建筑修理--3702类似群--建造波浪能发电厂
36--第37类 建筑修理--3702类似群--建造水力发电厂
37--第37类 建筑修理--3702类似群--建造地热发电厂
38--第37类 建筑修理--3706类似群--电力和发电设备的安装
39--第37类 建筑修理--3706类似群--风力发电设备的修理和维护
40--第37类 建筑修理--3706类似群--发电机修理或维护
41--第40类 材料处理--4015类似群--风力发电设备出租
45--第40类 材料处理--4015类似群--电力发电机出租
46--第40类 材料处理--4015类似群--水力发电设备出租
48--第42类 科研服务--4209类似群--发电站设计服务
关于商标分类第40类补充说明:
第四十类主要包括没有列入其他类别的,对有机物质、无机物质或物品进行机械或者化学处理或者加工的服务,包括定制生产服务。 按分类的要求,只有在为他人提供的情况下,商品的制造或生产才被视为服务。 如果制造或生产不是为履行满足客户的特殊需要、要求或规格的产品订单,则一般从属于制造商交易活动中的主要商业行为或是商品。 如果物质或物品被其处理、加工或制造方交易给第三方,则一般不视为服务。 本类尤其包括: ——对物品或物质进行加工的服务,包括改变其主要特性的处理服务(如染服装);按正常分类,维修服务应该列入第三十七类,但若是进行了这样的改变,即可列入第四十类(如汽车防冲击装置的镀铬处理); ——在物质生产或建筑物建造过程中的材料处理服务,如切割、加工成形,磨光或金属镀层方面的服务。 ——根据他人的订单和规格要求定制生产产品(须明确的是:某些主管局要求必须指明制造的产品) ,例如汽车定制生产 本类尤其不包括: ——修理服务(第三十七类)。 ——某些定制服务,例如汽车定制喷漆(第三十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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