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烈性干酒商标注册是哪一类?烈性干酒属于哪类商标?
答:注册烈性干酒商标属于第33类 酒,烈性干酒在尼斯分类里属于第33类里的3301类似群。
与 [ 烈性干酒 ] 有直接关系的商标分类:
与 [ 烈性干酒 ] 近似或关联的商品还有:
清酒、加烈葡萄酒、含酒精的潘趣酒、佐餐酒、含酒精的水果鸡尾酒饮料、酒精饮料浓缩汁、阿蒙蒂拉多白葡萄酒、露酒、桃红葡萄酒、蜂蜜酒、杜松子酒、松叶酒、酸酒(低等葡萄酒)、甘蔗汁酿朗姆酒、咖啡利口酒、蒸馏饮料、麦芽威士忌、含奶油利口酒、干型苹果酒、桑格利亚汽酒、甜果酒、威士忌、预调甜酒、朗姆酒、清酒(日本米酒)、含酒精的鸡尾酒混合饮品、马格利酒(朝鲜传统米酒)、含水果酒精饮料等等,详情请参考3301类似群>>
商标分类第33类介绍:
酒精饮料(啤酒除外);制饮料用酒精制剂。商标第33类详情>>
第33类3301类似群介绍:
[3301]-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3301类似群详情>>
与 [ 烈性干酒 ] 中"烈性,干酒"有关的商标分类:
关于商标分类第33类补充说明:
第三十三类主要包括酒精饮料,酒精饮料的原汁和浓缩汁。 本类尤其包括: ——葡萄酒,加烈葡萄酒; ——含酒精的苹果酒和梨酒; ——烈酒,利口酒; ——酒精饮料原汁,果酒(含酒精),苦味酒。 本类尤其不包括: ——医用饮料(第五类); ——无酒精饮料(第三十二类); ——啤酒(第三十二类); ——制作酒精饮料用无酒精混合物,例如:软饮料,苏打水(第三十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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