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食物制作用生米糊商标注册是哪一类?食物制作用生米糊属于哪类商标?
答:注册食物制作用生米糊商标属于第30类 调味茶糖,食物制作用生米糊在尼斯分类里属于第30类里的3009类似群。
本商品编码:300232
与 [ 食物制作用生米糊 ] 有直接关系的商标分类:
1--第30类 调味茶糖--3009类似群--食物制作用生米糊
与 [ 食物制作用生米糊 ] 近似或关联的商品还有:
清酒、春卷皮、炒面条、可直接烘培的生面团、可食用米纸、食用威化纸、冷冻曲奇面团、加有螺蛳肉的米粉(条状)、炒米粉(条状)、莜麦方便面、意式贝壳面、含淀粉食用油面团、速冻意式面食、汤用意面、制面包或蛋糕用生面团、未烹饪的中式面条、通心粉、制面包用生面团、生面团、冷冻面条、亚洲面条、速食面、面条(未烹饪的)、意式面食、油酥面团、蛋糕面团、凉面、新鲜意式面食、干意大利面条、食用面团、油炸面条、预先烹制的面条等等,详情请参考3009类似群>>
商标分类第30类介绍: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意式面食,面条;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巧克力;冰淇淋,果汁刨冰和其他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调味料,香辛料,腌制香草;醋,调味酱汁和其他调味品;冰(冻结的水)。商标第30类详情>>
第30类3009类似群介绍:
[3009]-面条及米面制品 ,3009类似群详情>>
与 [ 食物制作用生米糊 ] 中"食物,作用,生米"有关的商标分类:
1--第1类 化学原料--0113类似群--食物防腐用亚硫酸盐
2--第1类 化学原料--0113类似群--食物防腐用化学品
6--第3类 日化用品--0302类似群--非生产操作用、非医用的去污剂
7--第3类 日化用品--0305类似群--食物调味用香精油
8--第3类 日化用品--0305类似群--食物用调味香精油
9--第5类 医药卫生--0501类似群--作用于感觉器官的药剂
10--第5类 医药卫生--0501类似群--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剂
11--第5类 医药卫生--0501类似群--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医药制剂
15--第5类 医药卫生--0504类似群--动物用医用营养食物
16--第7类 机械设备--0709类似群--商业用食物剥皮机
17--第7类 机械设备--0709类似群--电动食物搅拌机
18--第7类 机械设备--0723类似群--电动食物搅拌机
19--第7类 机械设备--0752类似群--食物垃圾处理机
20--第7类 机械设备--0752类似群--废弃食物处理机
21--第9类 科学仪器--0901类似群--计算机应用程序(执行计算机维护工作用程序)
22--第9类 科学仪器--0910类似群--测试食物用诊断设备
24--第9类 科学仪器--0914类似群--工业遥控操作用电气设备
25--第11类 家用电器--1104类似群--食物电保温器
26--第16类 文化用品--1609类似群--纸制家用食物垃圾袋
27--第21类 家用器具--2101类似群--食物用滴油管
29--第21类 家用器具--2111类似群--食物或饮料用保温袋
30--第21类 家用器具--2111类似群--食物或饮料用保温容器
31--第21类 家用器具--2111类似群--食物保温容器
32--第21类 家用器具--2111类似群--冷却食物和饮料用冷却包
34--第29类 食品罐头--2901类似群--以猎物为主的预先准备好的食物
37--第30类 调味茶糖--3009类似群--面条为主的预制食物
38--第30类 调味茶糖--3009类似群--食物制作用生米糊
40--第30类 调味茶糖--3016类似群--除香精油外的食物用调味品
41--第30类 调味茶糖--3016类似群--用于食物或饮料的杏仁制调味品
42--第30类 调味茶糖--3016类似群--主要由番茄酱和萨尔萨辣酱制成的食物调味品
43--第30类 调味茶糖--3017类似群--用作食物原料的酵母
44--第30类 调味茶糖--3018类似群--除香精油外的食物用调味品
45--第31类 水果花木--3108类似群--动物咀嚼用食物
46--第40类 材料处理--4008类似群--食物防腐处理
48--第40类 材料处理--4008类似群--食物和饮料的防腐处理
50--第41类 教育娱乐--4105类似群--广播和电视节目制作用视听设备的操作
51--第42类 科研服务--4209类似群--在动物身上研究化合物合用的作用机理
52--第42类 科研服务--4211类似群--在动物身上研究化合物合用的作用机理
53--第42类 科研服务--4212类似群--在动物身上研究化合物合用的作用机理
54--第43类 餐饮酒店--4301类似群--在网吧供应食物和饮料
57--第43类 餐饮酒店--4301类似群--食物点评服务(提供有关食物和饮料的信息)
关于商标分类第30类补充说明:
第三十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植物性食品(水果和蔬菜除外),以及食品调味佐料。 本类尤其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 ——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谷物,例如:燕麦片,玉米片,去壳大麦,碾碎的干小麦,木斯里麦片; ——比萨饼,馅饼(点心),三明治; ——裹巧克力的坚果; ——除香精油外的饮料用调味品。 本类尤其不包括: ——工业用盐(第一类); ——食物用调味香精油(第三类); ——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婴儿食品(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药用酵母(第五类),动物食用酵母(第三十一类); ——咖啡味、可可味、巧克力味或茶味牛奶饮料(第二十九类); ——汤,牛肉清汤(第二十九类); ——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 ——新鲜的香草(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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