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汤料商标注册是哪一类?制汤料属于哪类商标?
答:注册制汤料商标属于第29类 食品罐头,制汤料在尼斯分类里属于第29类里的2905类似群。
与 [ 制汤料 ] 有直接关系的商标分类:
与 [ 制汤料 ] 近似或关联的商品还有:
清酒、姜酱、人食用的加工过的海藻、甘薯泥、烤紫菜、速冻方便菜肴、腌制的大豆食品、蔬菜粉、法式杂菜烩、汤料、食用腌黄豆、加工过的南瓜、泡辣椒、加工过的欧防根、朝鲜泡菜、加工过的食用海藻、蔬菜高汤、干海苔、豆腐乳、腌制蔬菜、大头菜、腌制姜、糖渍姜、蔬菜泥、脱水菜、腌制蘑菇、速冻玉米、加工过的羽衣甘蓝、百合菜、加工过的茄子、加工过的蔬菜、即食汤等等,详情请参考2905类似群>>
商标分类第29类介绍: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奶酪,黄油,酸奶和其他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商标第29类详情>>
第29类2905类似群介绍:
[2905]-腌制、干制蔬菜 ,2905类似群详情>>
与 [ 制汤料 ] 中"汤料"有关的商标分类:
关于商标分类第29类补充说明:
第二十九类主要包括为食用目的而预制或腌制的动物性食品、蔬菜和其他园艺产品。 本类尤其包括: ——以肉、鱼、水果或蔬菜为主的食品; ——可食用昆虫; ——以奶为主的奶饮料; ——牛奶替代品,例如:杏仁浆,椰浆,花生浆,米浆,豆奶; ——腌制蘑菇; ——供人食用的加工过的豆类和坚果; ——人食用的加工过的种子(非用作调味品的)。 本类尤其不包括: ——非食用油和油脂,例如:香精油(第三类),工业用油(第四类),医用蓖麻油(第五类); ——婴儿食品(第五类); ——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色拉用调味品(第三十类); ——加工过的种子(用作调味品的)(第三十类); ——裹巧克力的坚果(第三十类); ——新鲜和未加工的水果、蔬菜、坚果和种子(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活动物(第三十一类); ——种植用种子(第三十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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