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比萨托盘支架商标注册是哪一类?比萨托盘支架属于哪类商标?
答:注册比萨托盘支架商标属于第21类 家用器具,比萨托盘支架在尼斯分类里属于第21类里的2101类似群。
与 [ 比萨托盘支架 ] 有直接关系的商标分类:
与 [ 比萨托盘支架 ] 近似或关联的商品还有:
清酒、烹饪用细筛、儿童学习筷、贵金属糖盒、烧烤叉、家用饺子模具、肉夹、家用托盘、纸盘、食品用可重复使用硅胶盖、家用竹篮、家用器皿、开塞钻(电或非电)、杯形蛋糕模具、盘子、非电动碎冰机、家用沥水器、分菜匙、剁肉板、漏斗、家用盛爆米花罐、接油盘、贵金属制分隔层饰盘、柑橘压汁器、家用非电动打蛋器、模子(厨房器具)、鸣笛水壶、黄油碟罩、煤气火锅等等,详情请参考2101类似群>>
商标分类第21类介绍: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原料;清洁用具;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烹饪用具和餐具(刀、叉、匙除外)。商标第21类详情>>
第21类2101类似群介绍:
[2101]-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 ,2101类似群详情>>
与 [ 比萨托盘支架 ] 中"比萨,托盘,支架"有关的商标分类:
5--第6类 五金金属--0603类似群--金属制天花板支架
7--第7类 机械设备--0723类似群--洗碗机支架(洗碗机零件)
8--第7类 机械设备--0748类似群--非陆地车辆用发动机支架
9--第8类 手工器械--0810类似群--切比萨饼用刀(非电)
10--第8类 手工器械--0810类似群--切比萨饼用刀(非电动)
12--第8类 手工器械--0810类似群--切比萨用刀(非电)
14--第8类 手工器械--0810类似群--非电动切比萨饼用刀
15--第9类 科学仪器--0901类似群--计算机硬件用装配支架
16--第9类 科学仪器--0901类似群--笔记本电脑专用支架
17--第9类 科学仪器--0901类似群--平板电脑专用支架
20--第9类 科学仪器--0907类似群--移动电话和智能手机专用支架
23--第9类 科学仪器--0911类似群--单筒望远镜支架
25--第10类 医疗器械--1001类似群--生物相容性涂层支架
26--第10类 医疗器械--1001类似群--可植入尿道支架
28--第10类 医疗器械--1001类似群--治疗血栓用药物涂层支架
30--第10类 医疗器械--1002类似群--齿科取模托盘
32--第11类 家用电器--1107类似群--窑具(支架)
33--第12类 运输工具--1202类似群--陆地车辆用发动机支架
34--第12类 运输工具--1202类似群--汽车备胎固定支架
36--第12类 运输工具--1204类似群--自行车、脚踏车支架(自行车、脚踏车部件)
38--第12类 运输工具--1210类似群--船舶的悬臂支架
40--第16类 文化用品--1603类似群--牙科托盘用纸制罩
41--第16类 文化用品--1611类似群--分钱、数钱用托盘
43--第19类 建筑材料--1909类似群--排水沟用非金属支架
46--第20类 家具--2001类似群--音响支架(家具)
48--第20类 家具--2002类似群--食品包装用塑料托盘
53--第21类 家用器具--2101类似群--比萨托盘支架
57--第21类 家用器具--2101类似群--可生物降解的托盘
58--第21类 家用器具--2101类似群--烤比萨用石板
59--第21类 家用器具--2101类似群--可堆肥的托盘
60--第21类 家用器具--2101类似群--烤馅饼用托盘
61--第21类 家用器具--2105类似群--酒具(托盘)
63--第21类 家用器具--2106类似群--便携式婴儿浴盆用支架
64--第21类 家用器具--2106类似群--家用收纳盘(盛小物件用托盘)
67--第28类 体育玩具--2805类似群--旋转俯卧撑支架
71--第30类 调味茶糖--3007类似群--已加工的比萨饼
73--第30类 调味茶糖--3007类似群--冷冻的花椰菜制比萨饼皮
75--第30类 调味茶糖--3008类似群--比萨饼混合粉
78--第30类 调味茶糖--3009类似群--做比萨用面团
关于商标分类第21类补充说明:
“第二十一类主要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化妆和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由瓷、陶瓷、陶土、赤陶或玻璃制成的某些制品。 本类尤其包括,整体改为: ——家庭和厨房用具,例如:蝇拍,衣夹,搅拌匙,涂油匙和开塞钻,以及上菜用具,例如:方糖钳,冰块夹,馅饼用铲和上菜勺; ——家庭、厨房和烹饪用容器,例如:花瓶,瓶,存钱罐,提桶,鸡尾酒调酒器,烹饪用锅,非电烧水壶以及非电加压炊具; ——厨房用小型手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碾碎机,例如:蒜压榨器,胡桃钳,杵和研钵; ——碗碟架和饮料瓶架(餐具); ——化妆和梳洗用具,例如:电动和非电动的梳及牙刷,牙线,美甲用泡沫材料制分趾器,粉扑,专用化妆包; ——园艺用品,例如:园艺手套,窗台花箱,喷壶和浇水软管用喷嘴; ——室内水族池,室内生态培养箱。 本类尤其不包括: ——清洁制剂(第三类); ——小型电动的切碎机、研磨机、压榨机、碾碎机(第七类); ——剃须及剃毛装置,理发器和指甲钳,电或非电的修指甲和修脚器具,例如:修指甲成套工具,指甲砂锉,去死皮钳(第八类); ——刀叉餐具(第八类)和手动的厨房用切割工具,例如:蔬菜切丝器,切比萨饼用刀,奶酪切片机(第八类); ——除虱梳,刮舌器(第十类); ——电烹饪器具(第十一类); ——梳妆镜(第二十类); ——某些按其功能或用途分类的玻璃制品、瓷器和陶器,例如:假牙用瓷料(第五类),眼镜片(第九类),隔热、隔音用玻璃棉(第十七类),陶瓷砖瓦(第十九类),建筑用玻璃(第十九类),纺织用玻璃纤维(第二十二类); ——货物存储和运输用金属容器(第六类),货物存储和运输用非金属容器(第二十类);
本文地址:https://shangbiao.qijifuwu.com/2101/17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