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卸车商标注册是哪一类?自卸车属于哪类商标?
答:注册自卸车商标属于第12类 运输工具,自卸车在尼斯分类里属于第12类里的1202类似群。
与 [ 自卸车 ] 有直接关系的商标分类:
与 [ 自卸车 ] 近似或关联的商品还有:
清酒、可升降尾板(陆地车辆部件)、高尔夫球车(车辆)、电动后挡板(陆地车辆部件)、汽车专用盖罩(成形)、摩托车车架、摩托车握把带、装有起重机的卡车、摩托车用铃、电动公共汽车、摩托车用驮篮、陆地车辆用碟式刹车、车辆备用轮胎箱、汽车车衣、陆地车辆用发动机支架、汽车用风挡刮水器、摩托车链轮、安装在车辆上的专用监控塔、赛车运动用汽车、车用遮阳挡、摩托车引擎、陆地车辆用气动或液压线性执行器、车辆用液压系统、汽车防盗报警设备、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汽车引擎、汽车后视镜、餐饮车(厢式)、摩托车专用盖罩、汽车车轮毂、轮眉等等,详情请参考1202类似群>>
商标分类第12类介绍: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商标第12类详情>>
第12类1202类似群介绍:
[1202]-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1202类似群详情>>
与 [ 自卸车 ] 中"自卸车"有关的商标分类:
关于商标分类第12类补充说明:
第十二类主要包括运载工具,陆、空、海用客运或货运装置。 本类尤其包括: ——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 ——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 ——气垫船; ——遥控运载工具(非玩具); ——运载工具部件,例如:保险杠,挡风玻璃,方向盘,轮胎以及履带。 本类尤其不包括: ——铁路用金属材料(第六类); ——非陆地车辆用马达、引擎、联结器和传动机件(第七类); ——各类马达和引擎的部件,例如:马达和引擎用启动器、消音器和汽缸(第七类); ——橡胶履带(履带式建筑工程机械、采矿机械、农业机械和其他重型机械的部件)(第七类); ——幼儿用三轮脚踏车和滑板车(玩具)(第二十八类); ——某些特殊的非运输用运载工具或带轮装置,例如:自推进式道路清扫机械(第七类),消防车(第九类),有小脚轮的茶具台(第二十类); ———某些运载工具部件,例如:运载工具用电池、里程记录仪和收音机(第九类),汽车及自行车用灯(第十一类),汽车用脚垫(第二十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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