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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举报途径
时间:2023-03-17    访问量:0

问题: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60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62一问一答》文章中提及“对于尚未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根据舆情、举报线索等发现相关申请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依法驳回,不予公告”。请问公民针对非正常商标申请行为举报途径如何实现?

回答:

请您给国家商标局综合处来函说明情况。

问答日期:

20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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